二零一二年十月
这是我们刚认识时候的故事,称不上完美,甚至和爱情也关系不大——从最初在大学的 QQ 群里认识,到十月中旬决定在一起试试,至今我和男友已共同走过十二年。
今天是男友的生日。说起来,我已经很久没有和他一起庆祝过谁的生日了。我还记得小时候,每到我过生日时,总要和家人一起在外面庆祝一番;又因为我出生在八月的缘故,似乎从来没有和同学一起庆祝过生日。年纪渐长,生日似乎也变得越来越不重要,有时忙起来甚至会忘记今天是自己的生日。我估计男友也是如此。
刚认识他时,他告诉我他出生在 6 月 6 号——那应该是 2012 年时候的事。我说这个日子好记,D 日。他问我什么 D 日?我回答他就是诺曼底登陆的日子。从知道这件事情起,我就一直想要在他生日的时候送他一件礼物:一个奥马哈海滩的登陆场景模型。我和他说了这个想法,他似乎很不高兴的样子,至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我还有一个朋友出生在 9 月 11 日,我因此每年都会想要送给她一个世贸双子塔的模型。她知道这件事情之后似乎也不高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可能是我人情淡薄的缘故,能够记得生日的人实在不多——细细数来,可能也就不超过十个。这其中,有出生在妇女节的,有过农历生日而出生在端午节的,也有和我的母亲同一天出生的(她恰巧也和诺贝尔出生在同一天),还有出生在圣诞节的。对了,还有一个出生在π节的(顺便一提,这一天也是爱因斯坦的生日)。
我经常会忘记祝别人生日快乐。有时过了几天突然想起来,但又觉得补上的生日祝福,还不如干脆没有。也很少有人记得祝我生日快乐,可能也就我的父母、姥姥姥爷,以及在家族群里跟风的姨妈姨夫表姐表妹吧——当然还有我的男友。
说回我的男友。我们是在学校的 Gay 群里认识的。大一的那个暑假我刚被前任远程分手,整个人正处在一种阴郁之中。我之前就听说学校有两个 Gay 群,但一直都没有想过要加入。
和今天的微信时代不同,在 QQ 时代想要找到“组织”实际上是比现在要容易的。你只需要去百度或者 Google 上搜索学校名、Gay 群这两个关键词,基本上就能找到群号。
QQ 群和微信群二者的区别在哪儿呢?我个人的看法是,如果你要加入一个微信群,必须由一个群内的人“拉”你进入,你是作为这个人的私人社交圈的一部分加入一个讨论组的。而 QQ 群则只需要知道群号即可加入。当然在今天,这二者的界限正在模糊,但这种差异仍然存在。
再说下去就该讨论这两个产品的前世今生了。所以还是让我们回到今天的主题,谈谈我的男友。我还记得我们两个讨论的第一个话题是关于音乐的。柴可夫斯基的 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很快群里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人在讲话了——在群组里我经常能造成这样的效果,我是说,假如我没有把话题搞到只有我一个人在说话的地步。
我对他最初的记忆就只有这些。后来有一回我们一起去参加另一个朋友的生日派对(怎么又是生日!),整一屋人都找不到一个抽烟的,最后是我和他一起去找店家借火。他的行为很“娘”,如果用传统的分类方法来说的话。我当时只当他是姐妹,实际上还有点嫉妒他的“娘”(好吧,我就是一个嫉妒心超强的人),除此之外也再没有任何印象了。
后来有一次,我在群里跟大家大讲特讲如何用博弈论来解释图书馆占座。他突然说他就在图书馆,我说那面个基好了,于是背着包到他的楼层找他。我在借阅区转了一大圈也没有找到他的身影,于是在群里问他到底在哪儿。他说你真看不见啊,然后就在我面前不到三米的地方朝我挥了挥手。
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这是他吗?我和他见过面,但感觉好像他不长这样啊。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这中间隔着的几天里他去剪了个头。我对人的脸一直都不太敏感,按照现在的话说,可能有点轻微的“面孔失认症”。即便是很熟悉的朋友,如果突然有一天戴起了眼镜,我也很可能需要花一段时间才能认出。
那时有另一个男生正在追求我,而我正每天和我的“房东”睡在一起。说是房东,其实是很不贴切的。事实是这样,我大一暑假时就决定之后不住在宿舍,所以开始寻找合适的房子。正好群里有个人说他刚在离学校不远的地方买了房子,多一间卧室所以诚招室友。我原本是真打算当个租客的,结果去了他家才发现那间“要出租”的卧室居然连床都还没有。那天已经很晚了,“房东”就提议和先他睡同一张床,明天我们再去宜家买个床。可能那时候我还比较天真吧(那时我刚满 17 岁),后来才知道原来一切都是计划好的。
我也有整整一个假期没有性生活了。自然而然的,在荷尔蒙的作用之下,我就和“房东”上了床。我原本对“房东”没有任何感觉,不成想做爱过后却产生了一丝依赖的感觉。这段感情后来给我带来了这辈子遇到过的最痛苦的经历,不过那是后话了。
言归正传。那天在图书馆见过后,我们决定一起去吃个晚饭。除了我们俩之外,还有另一个朋友,以及那个正在追求我的男生。吃饭的中途,那个追求我的男生突然径自放下餐具往楼下走,整个事情都搞得我很懵。我的男友以及另一个朋友提醒我赶紧下楼去安慰一下,我于是立马照做。那个正在追求我的男生果然正在一楼最显眼的地方等着我,我于是过去摸了摸他的手。
那天晚上,正在追求我的男生邀请我去散步。我和他从学校大门出发,路过图书馆往山上走。那时候上山的马路还没有路灯——原本也没有什么人会在晚上过来。他拉着我在黑暗中走,我很害怕。我那时意识到,这个男生没有办法给我安全感。他注意到我在发抖,于是带我下山重新回到光明之中——那天时间又很晚了,宿舍早已关了门,于是我们就在酒店住了一夜。
我一直有个理论,一旦和一个人做过爱后,你就会知道自己究竟喜不喜欢他。其实我也不知道别人是不是这样,总之当我和那个男生上床以后,我就很确定地知道我不喜欢他了。后来他和我说他是处男,我感到有些罪孽深重。
第二天我就拒绝了那个男生。
此后我照旧住在“房东”家,因此也把一些衣服放在了他的衣柜里。9 月 30 日的早晨,他突然让我把衣服全部拿走。我没有带箱子,于是只好提了三个纸袋,背上我的书包,从距离学校约莫四公里的他家回去。我的宿舍离学校大门是有一些距离的,走路大概需要二十来分钟。但平常我几乎从不坐校车,那天例外。我蜷缩在校车的角落,纸袋和书包堆在胸前。我靠在窗户上强忍着不想让泪水涌出,但没有用。一个不认识的女生坐在我旁边的座位上,她关切地问我发生了什么事,需不需要什么帮助。我说谢谢,不用。
从校车下来,还需要再走上三五分钟的路程。还没走几步,一个袋子破了,紧接着是另一个。我无助地站在那里,周围人都在盯着我看。我从地上把衣服捡起来,抱在身前,然后提起仅剩的还没破的那个袋子,向我的宿舍走去。
我一个在学校当教授的亲戚邀请我参加他们实验室的国庆放假前聚餐活动。我正好也需要转移一下注意力,于是答应了他。从宿舍往餐厅走的路上,在一条小径上遇到一只小狗。我们短暂地四目相对,紧接着它便飞也似的跑开了。因为新搬宿舍的缘故,我那时还从未在新的宿舍住过,因此连床也还没有铺,再加上喝了不少酒,我突然想要找个男人搂着。如果是今天,我的第一反应肯定是去 Blued 上找一个男人,但那时候距离 Blued 的第一个版本上线还差着一个月的时间,更遑论有多少用户了。那时候恰好我的前任,也就是之前跟我远程分手的那位,这几天又在联系我——实际上,就在几天前,我去他的学院送还他落在我这儿的笔记本时,他把我按在学校外面的草坪上强吻了我。他是我这辈子遇到过的吻技最好的人,我原本对他的各种怨念,竟瞬间全都烟消云散了。于是那天当我喝完酒,考虑是回宿舍去还是找他时,我最终选择了后者。
接下来故事变得更加复杂了。还记得前面讲过的我,追求我的男生,我现在的男友,以及另外一个朋友一起吃饭的故事吗?让我们把视角暂时转移到那最后一个朋友身上。那时候他正在追求另外一个男生,但那个男生对他不感兴趣。有趣的是,那另外一个男生却和我成为了好朋友。我们的友谊开始于一场离奇的事件,大约是在“四人饭局”那天的半个月前,我们一起在 KTV 唱歌,当时在场的还有群里的其他几个人。那个时候 KTV 流行卖假酒,而且那时候我还没有变成一个威士忌爱好者(客观来讲,我当时的年纪连喝酒都是违法的)。我自然很快喝醉了,在卫生间疯狂呕吐。当时一直在卫生间陪我的就是那“另外一个男生”,后来我虚脱到没法儿走路,他竟然直接把我背了回去。现在想来当时的场景也是挺有趣的,我当时大约一米七五的身高,体重差不多有五十五千克。那“另外一个男生”身高大约只有一米六五,虽然看起来不胖但是却有着接近七十公斤的体重。说实话,我已经不记得当时他是怎么把我背回去的了,我只记得从那以后我们就成为了朋友。
然而我最终背叛了他的信任。追求他的男生不断央求我带那他出来见面,我于是安排了许多“偶遇”的戏码——每次我邀请他出来玩时,他都会欣然同意。许多年后我才突然意识到,那个时候他可能喜欢我,所以才不断跟我出来玩。总之这件事情发展到高潮的时候,是十一假期结束的那个晚上。
那天晚上,我原本约好了前任见面,所以我问他要不要来机场接我。前任告诉我说,机场太远了,不过他可以到机场大巴的终点站接我。说实话,我的内心是有点失落的。追求我那个朋友的男生(当然他当时也是我的朋友)忽然在假期结束的一天前告诉我,他打算在收假的那个晚上邀请大家去 KTV 聚会,希望我能够带上他追求的那个男生。我说你自己邀请他就好了,我已有了安排,他回答说,他有邀请,但是那个男生不愿意来。
我是一个耳根极软的人,按照今天的说法,叫“讨好型人格”。我于是取消了和前任的约定,同时问那个男生要不要去参加 KTV 的聚会。他说如果我去的话他就去。我说我大概晚上七点钟到机场,坐大巴然后再打车差不多到学校要九点半左右。结果让我没想到的是他居然要到机场来接我。我已经忘记从机场到市区的一路上我们都聊了些什么了,更有可能什么都没聊,因为那时我晕车相当严重,每次坐长途汽车都浑浑噩噩、想要呕吐。等我们到 KTV 时,其他人也陆陆续续赶来了,其中就有我现在的男友。
说起来这件事情也是非常奇葩。当一群牛鬼蛇神在 KTV 唱歌时,我男友竟然能够安心坐在旁边的桌子上敲代码写作业。如果是现在的我,可能就放任他不管了——但那个时候我似乎总有一种想要通过我的行动让所有人都融洽相处的本能。现在想来,那可能是因为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了争吵的家庭中,我似乎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察颜观色,以及通过各种看似自然实则刻意的行为来调节我父亲和母亲,以及母亲和她的父母之间紧张的关系。所以当我看到(当时还是未来的)男友正在旁边写作业的时候,我就跑过去招惹他,让他不能安心工作。如此反复几次后,他突然愤怒地收起电脑,拿起背包,向屋外走去。我意识到我干了坏事,于是赶紧下楼去追,却没有看到他的身影,只好悻悻而归。
我回到包房,又过了大约半个小时,我们的群主突然把他的电话递给我,说有人找我。我问他是谁,有什么事情,他说(我未来的)男友因为没有我的电话,所以打电话给他,说外面在下雨,要过来接我。我那时只以为(我未来的)男友是姐妹,而我也不是第一次吸引 0 号(请原谅我那时对角色的二元化偏见)了,所以我的第一反应是,又有新的麻烦了。
那天晚上的高潮发生在我男友回来以后。聚会的组织者和他追求的男生突然吵了起来,他追求的那个男生生气地离开。自然,组织者,也就是“四人饭局”里除了我、追求我的人(我已经拒绝了他,后来除偶遇外再也没有见过面)、我现在男友外的最后一人,也跟着追了出去。我怕他们打起来,于是第三个冲了出去,我男友是第四个。一路追逐、闪躲,最终跑到了学校另一座山(学校里总共有两座山,我被吓到那次的那座山上除了几栋始建于民国时期的教授别墅外再没有什么别的建筑,这座山上顶则是学校最早的图书馆、教学楼)的顶部。追求者和被追求者站在距离五米开外的位置上,双方就这么一言不发地沉默着。我和男友站在距离他们十来米开外的地方,既不打扰到他们,也能在危险发生时第一时间冲上去制止。
太阳逐渐升起,我打了一个寒颤。初秋的清晨总归是有点冷的,而我还穿着从海边度假回来的短袖短裤。我的男友把他的外套脱下来给我,他自己只剩下一件打底的长袖。我说我不要,他还是强行把外套穿在了我的身上。身体逐渐感到温暖,阳光也开始为空气解冻。不知过了多久,大概至少也有半个小时的功夫,可能是大家都困了的缘故,那两个人的气氛终于稍微有些缓和。由于大家都住在不同的学部(学校根据专业的不同设置了不同的学部,每个学部都有自己独立的教学楼、食堂和宿舍),我男友和追求者属于同一个学部,被追求者属于另一个学部,我则属于又一个不同的学部。不过从地理位置上看,从我们当时所处的位置出发,我和被追求者的宿舍大体在一个方向上,我男友和追求者的宿舍则在相反的方向。我便提议让大家各自回去,我先护送被追求者回他的宿舍,然后再转头回我的宿舍——同时让我男友护送追求者回他的宿舍,再回自己的。临分开时,我把外套脱下来还给(未来的)男友,他拒绝了,说要把这个外套给我,理由是他不喜欢自己衣服上有别人的味道。其实我当时有点受伤,感觉自己遭到了别人的嫌弃。我说那好吧,我回头再买一件还给他。他不置可否。
我们在一起许多年后,有一次又聊起当年的事情,我问他你还记得吗,你当年还嫌弃我的味道呢。他说傻瓜,我不这么说的话,之后我还以什么理由约你出来见面呢?我哑口无言。
之后的一多礼拜,我们每天都会见面。我们两个学部之间隔着一条公共马路,再加上我们的宿舍又分别位于两个学部距离这条马路最远的地方,从他的宿舍走到我的宿舍差不多要花去四十分钟到五十分钟。收假的第二天,“房东”又跑来找我,希望我能回去住。我感到很迷惑。他解释说,之所以九月底时让我收拾东西走人,是因为他的父母要来——他还没有出柜,因此不希望他父母在自己的柜子里看到别的男生的衣物。
结果我又去“房东”家里住了。
那一个礼拜的时间里,(我未来的)男友每天都会把我送上公车,我再坐那公车到另外一个男人的床上。多年后有一次我问他,你知道我当时在和别人同居吗?他说他知道。
2012 年 10 月 14 日的晚上,我们一起去看电影。电影很晚才结束,于是我们很自然地在电影院楼下的酒店开了一个房间。对于和另一个男生一起开一间大床房这件事,他当时还很不好意思——于是最初是我去前台办的手续。幸好那个时候酒店还没有像现在这样搞未成年人居住登记,否则我们两个没有亲缘关系的人很可能会被拒绝入住。
他也是一个处男。我在那个时期好像总是能够碰上处男。他那时还不确定自己的“型号”,于是我们尝试互攻。事实证明,我完全不适合做 1,而他完全不适合做 0。我们就这样确认了双方在性生活中的关系。
我们的第一次性爱持续了好几个小时。做完爱后,我发现我还是喜欢他的,于是在 2012 年 10 月 15 日的凌晨,我们正式决定在一起试试看。结果这一试就是 12 年。期间也经历过短暂的分手,但最终都还是会复合。今年年初我经历了非常严重的年龄焦虑,为此产生了情感危机,不过事情正在慢慢解决。如果明年这个时候我们还在一起的话,也许我可以考虑写一篇新的文章,聊一聊我们在一起之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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